根据要求,对于参加国际展览的入境展览物品及其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均应实施检疫。
展览物品入境前、入境时,武汉企业或代理人应持有有关单证资料向武汉海关进行申报。展览品到达武汉指定存放地点后,检验检疫人员会实行现场检验检疫,,对入境的集装箱进行熏蒸等检疫处理,并对有关规定对入境物品取样,经现场检验检疫合格的展览品,就可以进入展馆展出,但是展出区间仍然时需要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的,入境展览的物品,仅供用于展览,未经许可不得改作它用。且展会结束后,所有入境展览物品须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管下由企业或者代理人做退运、留购或销毁处理。如果时需要留购的展览物品,需要重新办理报检报关手续。报关报检是处理需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还需提供外贸合同,invoice,箱单,提单等有关单证,来自美国、日本、欧盟、韩国的展览品入境时,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和声明;入境展览品为旧机电产品的应按照旧机电产品备案手续办理相关证明。
另外武汉企业想要进口展览品入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1. 备案:企业应当于展览品入境20日之前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备案文件或批准文件及展览品清单等相关单证办理备案手续。
2 担保:除了另由规定外,非ATA单证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货人应当像海关提交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
在海关指定场所或海关派专人监管的场所办展览会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就参展的展览品免于向海关提交担保。
3期限:展览品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